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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学院学生社团年审办事指南

广州商学院学生社团年审办事指南

2020-08-20

事项名称:广州商学院学生社团学年度审查

工作依据:《广州商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

学年度审查的范围:

经广州商学院批准登记成立半年以上的学生社团,均应参加学年度审查。

学年度审查程序:

学生社团应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完成年审材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

1.撰写《年度审查报告书》

根据报告书的要求如实依序填写内容,审核无误后打印3份,签署社团负责人意见、社团指导老师意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

学生社团应认真填写《年度审查报告书》及《学生社团工作记录本》,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填写失误造成的年审结果有误,由学生社团自行承担。

2.报送年度审核材料

每年1月10日之前,将《年度审查报告书》、《学生社团工作记录本》报送校团委办公室(实训楼111),学生社团逾期未上交年审材料且无正当理由的,视同不按照规定接受广州商学院团委监督管理。

3.报送补充材料

学校团委根据学生社团上交的年度审查报告书内容,要求学生社团提交有关事项的情况说明或其他补充材料。

4.公布年审结果

年审结果分为:合格、整改、撤销三种。年审结论以学校团委文件公布为准。

咨询电话:

学生社团在参加年审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020-82879391

本指南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时以学校团委通知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