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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广州商学院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广商团委〔2024〕13号)

各级团组织、各学生社团:

“广州商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广州商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广州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广州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是共青团广州商学院委员会授予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重要政治荣誉。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根据《广东省团内表彰实施办法(暂行)》《广州商学院共青团、学生会评优办法》等有关要求,校团委决定于2024年五四青年节前后对2023-2024学年广州商学院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具体评优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集体奖项:

申请集体奖项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突出。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为党育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作用突出。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衔接顺畅,落实“推优入党”效果明显。

2、作用发挥显著。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持续深化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等品牌的时代内涵,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贡献青春力量。

3、联系服务紧密。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桥梁纽带作用发挥突出,所联系的团员青年对团组织的归属感和团员光荣感不断增强积极向党组织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聚焦促进和维护青年发展权益,注重倾听青年声音、了解青年诉求,站在青年立场考虑问题,围绕青年刚性需求,办好青年思想学业和生活实事,解决青年“急难愁盼”问题。

4、组织基础扎实。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团组织按期换届,班子成员配备齐整。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开展规范。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扎实有力,深化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1)广州商学院红旗团委

参评资格:

成立满1年(统计时间截止至2024年3月31日)。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期换届率达100%,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书记配备率达95%以上;团员发展、团费收缴使用规范,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交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2023年发展团员编号使用率达100%;新生团员和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扎实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执行到位,团支部工作手册填写完整、规范。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教育评议完成率达100%,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率不低于93%;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主题教育实践开展率达100%;团员推优工作规范;无空心团支部、无无团干团支部、无超大团支部;学院团校运行顺畅;干部选拔、培训和管理到位;积极推进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落实班团一体化制度;积极推动“校院班”三级联动工作模式;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2023-2024学年青年大学习本级团组织在校生总参学比不低于85%;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85%;“推优入党”情况录入及时。

(2)广州商学院红旗团支部

参评资格:

2020-2022级团支部(2021级专升本团支部除外);团组织如期换届,组织设置规范;“两制”完成率达100%;主题教育实践完成率达100%;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2023-2024学年青年大学习团员参学比不低于85%;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为0%(团费交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统计为准);2023年“对标定级”等次为“五星级”;积极开展学生学习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实践、身体心理情感、志愿公益和社会参与等主题活动,团支部团员“i志愿”平台注册率达100%。团员学习目标明确,团支部成员近两次期末考试不及格率(含补考后)低于8%,优良率(学业平均绩点3.0)高于30%。团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行政处分和团内处分,无考试违纪现象,被公寓管理中心通报不超过20%(人次)。曾获得校院级及以上集体奖项优先考虑。

(3)广州商学院先进团支部

参评资格:

2023级和2021级专升本团支部;组织设置规范;“两制”完成率达100%;主题教育实践完成率达100%;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2023-2024学年青年大学习团员总参学比达100%;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为0%(团费交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统计为准)。积极开展学生学习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实践、身体心理情感、志愿公益和社会参与等主题活动,团支部团员“i志愿”平台注册率达100%。团员学习目标明确,团支部成员近两次期末考试不及格率(含补考后)低于8%,优良率(学业平均绩点3.0)高于30%。团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行政处分和团内处分,无考试违纪现象,被公寓管理中心通报不超过20%(人次)。曾获得校院级及以上集体奖项优先考虑。

(4)广州商学院优秀学生社团

参评资格:

成立满1年(时间截至2024年3月31日);严格执行《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活动开展有序,2023年年审合格;社团组织架构设置规范,有社团章程;按照规定建立功能型团支部,并积极做好社团成员思想引领工作;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开展活动,无会员投诉现象;2023年申报社团文化节活动立项1次,2023-2024学年开展社团会员活动至少2次;社团宣传规范有序;积极配合校团委的工作,圆满完成校团委单独交办的事项或活动。

(二)个人奖项:

申请个人奖项参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树立远大理想。高扬理想主义的精神气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做到“心境澄明,心力茁壮”。

3、学习刻苦努力。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工作作风扎实。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做青年友,不做青年“官”,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5、勇于担当责任。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不尚虚谈、多务实功,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把苦、担难、担重、担险,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1)广州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参评资格:

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活动时间为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及落款为共青团广州商学院委员会的《志愿服务证书》的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活动时间为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2023-2024学年个人参学率达100%;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未交团费记录。纪律性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无考试和课堂违纪等不良现象。学习目标明确,近两次期末考试平均绩点2.5以上或专业(班级)前30%以内(2023级和2021级专升本参考第一学期成绩),无补考重修现象;在学校重大活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工作中冲锋在前、迎难而上者优先考虑。

(2)广州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优秀团员标兵除必须具备优秀团员标准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在青年大学生中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力和号召力,出色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②通过各类职业资格证,或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或计算机等级考试,或获得省级以上奖项(荣誉)者。

③学习成绩优秀,近两次期末考试平均绩点3.0以上或专业(班级)排名前20%以内(2023级和2021级专升本参考第一学期成绩),无补考重修现象;

④坚持标准、保持优秀,在团组织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名列前茅,是校内青年学习的楷模。

(3)广州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资格:专兼职教师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1年(截至2024年3月31日);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作为保留团籍的党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并完成年度团籍注册;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交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达到85%以上;2023-2024学年讲团课不少于3次;落实共青团帮扶就业困难对象。

(4)广州商学院优秀社团指导老师

参评资格:担任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至少半年,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所带社团2023年度年审合格;2023年度每学期做好工作计划和总结,按时提交《社团指导老师工作手册》;具有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2023-2024学年指导学生活动至少2次;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2023-2024学年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至少2次,所带社团未出现违规情况;工作经验丰富,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2023-2024学年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每学期不少于1次。

(5)广州商学院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参评资格:申请者为社团注册成员,严格遵守《广州商学院社团管理制度》、社团章程,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2023-2024学年至少2次;正确行使社团成员权利,履行社团成员义务,纪律性强,无纪律处分,无考试违纪等不良现象;学习目标明确,近两次期末考试无补考、重修现象,近两学期平均绩点达2.0及以上。

(6)广州商学院文艺活动积极分子

参评资格:申请者为文艺队伍成员;积极参加文艺队训练,训练刻苦,水平较高,2023-2024学年训练请假不超过3次,没有无故缺勤情况;积极配合校团委文艺工作,不推诿,积极参加文艺活动,2023-2024学年至少参加2次文艺活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无考试违纪等不良现象;学习目标明确,近两次期末考试无补考、重修现象,近两学期平均绩点达2.0及以上。

二、申报名额

基层团组织将申请材料报二级学院团委,由二级学院团委根据优中选优原则,根据每个荣誉的名额推荐参评集体或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及提交材料清单见附件1。

三、工作流程

(一)申报

1、红旗团委、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荣誉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直接提交至学校团委。其中,红旗团委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广州商学院团委年度评价考核体系自评表、事迹材料、宣传视频和活动荟萃(30P以内);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事迹材料、佐证材料;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事迹材料、佐证材料。

2、红旗团支部,由团支部评审小组向学院团委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包括申报表、事迹材料、佐证材料、团支部奖项汇总表和宣传视频。

3、先进团支部,由团支部评审小组向学院团委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包括申报表、事迹材料、佐证材料、团支部奖项汇总表和宣传视频。

4、优秀学生社团由业务指导单位向校团委提交申报材料。优秀学生社团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事迹材料,佐证材料。

5、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在团员评议的基础上,由团支部评审小组向学院团委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包括申报表、个人事迹材料(其中申请优秀共青团员标兵需上交适合宣传的照片2张:1张为积极向上的个人生活照,1张为个人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以本人姓名命名+生活照/证件照、大小为5M以上)、佐证材料。

6、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在社团评议的基础上,由业务指导单位向校团委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包括申报表、事迹材料、佐证材料。

7、文艺活动积极分子在文体队评议的基础上,学院文艺队伍由学院团委收集审核申报材料提交至校团委,校艺术团直接向校团委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包括申报表、个人事迹材料、佐证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中,个人事迹材料800字左右,组织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全部申报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全部材料按申报表、事迹材料、佐证材料的顺序排版在一个word文档中),申报表和个人事迹材料需要纸质版材料,除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外,其他荣誉类型佐证材料无需纸质版(优秀团员标兵佐证材料需打印纸质版)。

(二)学院团学系统评优评审工作组初审

各学院成立团学系统评优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学院党总支书记、学院团委书记、学院团委副书记、辅导员代表(每个年级1名)、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1名、学生会执行主席1名和团代会委员1名。二级学院团学系统评优评审工作组对申报个人和集体的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比例或名额,确定各类优秀集体和个人推荐名单,在本单位公示3天后,将评优汇总表和其他申报材料上报校团委。

(三)学校审定

学校成立学校团委系统评优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包括校党委书记、学生工作部部长、校团委书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在校团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校团委专职团干5人、学生副书记1人、学生会执行主席1人担任。评审工作办公室对二级学院团委推荐的各类优秀集体和个人的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必要时召开答辩会。在初定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单后报学校团委系统评优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学校团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

(四)表彰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团委印发表彰文件,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者公开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优中选优。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各级团组织要以彰显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认真做好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推荐。个人或集体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只能通过一个组织申报。

(二)严明纪律,公正公开。各级团组织要严格依规开展严肃推报和评审程序,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严禁不正当干预。仔细阅读通知和注意事项,提高对推荐对象的质量把关,避免在今后推荐工作中出现逾期报送、材料报送不规范、专项名额不重视、申报对象缺乏代表性等情况。各单位要充分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坚持群众路线,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要召开推荐评议会,邀请部分基层团组织负责人、各级团代表、团委委员、基层青年代表等参与评议,确定建议表彰对象名单,并通过网站、公告栏等易于查看的途径,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集中公示。未经评议和公示的一律不得推荐。

(三)倾向基层,优化结构。各级团组织要加大对基层团组织中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员和团干部的推荐力度;应注意推荐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优秀典型。

(四)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各级团组织在完成表彰后须于奖励文件颁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本级表彰信息和对应集体、个人荣誉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内完成录入。各级团组织要集中宣传省、校和院“两红两优”典型,发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广泛传播,受表彰的团组织要积极主动宣传。

五、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18点前。

(二)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实训楼111校团委五四评优材料项目组。

(三)凡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评优资格。

 

联系人:邓老师  杨同学  联系电话:020-82879391


附件:1-11



共青团广州商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