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广州商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拟选聘一批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
二、选聘人数
全校64个学生社团,选聘64名指导老师,具体学生社团名单见广州商学院学生社团一览表(附件1)。
三、聘任条件
(一)广州商学院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务,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
(三)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四)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
四、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职责
(一)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社团发展正确方向;
(二)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
(三)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
(四)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
(五)定期对所指导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报告。
五、选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采取自荐或推荐方式,由教师自荐或业务指导单位推荐,填写广州商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报名表(附件2),2020年9月5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邮箱:gzcctwstb@163.com,纸质版上交校团委办公室(实训楼111)。
(二)校团委审核公示
校团委对指导老师资格进行审核,根据学生社团类型与需求择优拟聘老师,名单公示3日。
(三)聘任与管理
社团指导老师聘期为1年。聘用期满后,由校团委颁发聘书,根据《广州商学院教师指导学生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按32周/学年、1课时/周标准计算工作补贴。所指导社团取得突出成绩和重大荣誉的,按规定给予相关奖励。
聘期期间社团指导老师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校团委与业务指导单位商讨后,重新选聘指导老师。
社团指导老师受聘后不能尽责者,或学生社团对指导老师存在重大异议,经校团委与业务指导单位核实无误后给予解聘。
附件1 广州商学院学生社团一览表.docx
附件2 广州商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报名表.docx
联系人:郭佳颖 020-82879391 15914362683
共青团广州商学院委员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