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州商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结合2020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认定工作,现启动2020、2021年广州商学院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科技创新培育)资助校级项目结项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准备
各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主持完成本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本次验收为2020年、2021年未结项项目(详见附件1)。各项目负责人须于2022年4月12日前向校团委提交相关项目成果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一)论文成果
1.已刊发论文:须提供原刊复印件或照片,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所在页,并附相关说明。已发表论文上须标注出论文作者中的指导老师和项目团队成员;
2.已录用未刊发论文:须提供录用通知书和论文原文。必须说明论文作者是否有项目团队学生成员;
3.未投稿或未录用(在审或返修)论文:须提供论文原文或工作报告;
4.核心期刊证明:如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请事先注明。
(二)专利成果
1.专利已授权:须提供专利授权证明,并附说明指出专利发明人及专利权人中的指导老师和项目团队成员;
2.专利已受理未授权:须提供专利受理证明(注明专利发明人及专利权人包含的指导老师和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专利中必须包含至少一位项目团队成员);
3.专利已申请未受理:须提供相关材料证明(说明项目开展的具体情况)。
(三)实物成果
提供实物供校团委检查。
(四)其他获奖成果
须上交获奖证明复印件(必须注明获奖成果是否为本项目成果、是否有项目团队学生成员)。
(五)研究报告
各项目团队须上交一份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500字以内),包含项目研究进展、预期目标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等内容(封面详见附件2)。
(六)资金使用情况证明
各项目负责人须向校团委如实上报各项目的资金支出情况,填写《项目经费使用登记表》(附件3)。
二、项目验收
获得广州商学院专项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自立项结果公布之日起算。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提出验收申请的,按不通过验收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放弃校级项目,需填写《广州商学院攀登计划项目延期、放弃结项申请表》(附件4)向二级学院团委申报,经过批准后请将签字盖章版本的申请表报送至校团委。延期每次不超过一年,累计不超过两年。
校团委负责整理所有结项材料,组织我校专家教授组进行评审,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成果,对项目进行结项评审,对项目给出意见。
三、结项报销
对通过校级验收的项目,提交各项支出费用发票电子版和纸质版、项目实施情况佐证材料(实施记录周志、会议记录、研讨或调研过程的照片与视频、参考文献电子版或照片、采集的原始素材汇编、分析过程的阶段性草稿或痕迹等)、专项报销申请表、银行卡信息、项目经费使用登记表交至校团委。由校团委统一进行报销。
联 系 人:常立昊
联系电话:020-82879391
共青团广州商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