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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16年上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
  为增强各级团组织的组织观念,教育团员履行团员义务,强化团建意识,推动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团省委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2016年上半年的团费缴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团费缴纳
  各院系团委要严格按照团情统计的团员人数收缴团费。对拒交团费的团员,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
 二、缴费说明
  按相关文件精神,2016年上半年各院系团委团费全部上缴校团委后,其中30%上交团省委,30%用于各院系团支部开展活动,40%作为校团委活动经费。
根据上半年各院系已交团费的情况,按每人1元/月收缴团费,其中中共党员及预备党员自愿缴纳团费。
 三、缴纳要求
  各院系团委团费收缴齐全后统一用信封装好,填好团费收缴登记表,确定无误后由各系负责人签名,并于4月6日下午16:00-18:00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图书馆附楼202)。
 
                                共青团广州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