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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广州商学院学生组织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我校学生组织改革成果,广州商学院拟表彰一批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以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团结引导广大学生组织和青年学子,努力走在同学前列,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广州商学院共青团、学生会评优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具体评优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比例和条件

(一)集体奖项

      1.优秀学生会:参评对象为二级学院学生会(截至2024年3月31日,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

      优秀学生会评选要求:

      (1)思想政治引领成效显著。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学生会意识形态工作,勇于站在时代潮头,肩负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做好重大活动和关键节点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2023-2024学年出现学生会或学生会工作人员有关舆情,造成恶劣影响的组织不得申报。

      (2)组织建设完善规范。依章依规开展工作,组织章程完备并经校学生会核准、同级党委审定,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按期换届,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团在同级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认真落实“学校-院系-班级”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坚持从严治会,工作人员遴选条件明确清晰,遴选程序严谨合规。

      (3)服务同学精准有效。牢记服务宗旨,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倾听广大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积极畅通校园沟通协调渠道,以实际行动帮助同学解决困难。积极开展“我为同学办实事”项目活动并有成效的学生组织优先考虑。

      (4)深化改革扎实有序。学生会组织建立功能型团支部,完成2023年春秋两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5)积极配合校学生会主办的各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广东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广东大学生科技学术季活动、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活动、“灯塔学习会”“广东学联学生会集体学习会”“攀登大讲堂”等。

      2.优秀班集体:参评对象为全校各行政班。

      优秀班集体评选要求:

      (1)思想建设:班级成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班风建设:班级工作制度健全,班委成员政治坚定,团结一致,骨干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主动向辅导员、班主任反映同学们的思想、学习、生活的情况及要求,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班级成员和睦相处,无宿舍矛盾。

      (3)学风建设:班级成员学习目标明确,学习勤奋;整体不及格率低于8%,优良率(学业平均绩点3.0)高于30%。

      (4)纪律建设:班级成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无考试违纪现象,无不良事件和重大伤害事故的发生。平均出勤率95%以上,被公寓管理中心通报不超过总人数的20%,被通报违反“文明·修养·形象”(包括但不限于带早餐进课室、公共区域吸烟)现象不超过3人次。

      (5)文化建设:积极配合开展学校或学院的主题活动,自主设计主题活动一次以上;扎实开展主题班会,班级成员参与人数占总人数的4/5;获得校院级或校院级以上集体奖励优先考虑。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学生骨干:参评对象为各级团学组织及其直属机构、学生社团骨干。

      优秀学生骨干参评要求:

      (1)理想信念坚定。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践行校训精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积极参学青年大学习。

      (2)恪守学生本分。学业优良,近两次期末考试学业平均绩点 2.5以上或专业(班级)排名前 30%,任期内无补考现象。无迟到早退、缺课旷课、荒废学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i志愿”系统注册,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3)工作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珍惜在学生组织工作服务同学的机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准确把握岗位职责,勤奋踏实、认真履责,能与其他骨干分工协作,精诚合作,能根据上级组织所布置的工作和任务,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推动学生组织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善于听取同学的意见,具有广泛群众基础,日常工作中得到同事或同学的认可度高。

      (4)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无考试违纪现象,无被公寓管理中心通报记录,无被通报违反“文明·修养·形象”(包括但不限于带早餐进课室、公共区域吸烟)现象。

      (5)截至2024年3月31日,现任职不少于半年。

      2.优秀学生骨干标兵:参评对象为各级团学组织及其直属机构、学生社团骨干。

      优秀学生骨干标兵参评要求:

      (1)具备优秀学生骨干(1)-(5)条标准。

      (2)所在组织获得过校院级或校院级以上荣誉表彰或通报表扬至少一次。

      (3)个人受校院级或校院级以上荣誉表彰至少一次。

      (4)学业成绩优秀,近两次期末考试平均学业绩点3.0以上或专业(班级)排名前20%以内。

      (5)通过职业资格证,或国家四六级英语考试,或计算机等级考试,或获得省级以上奖项(荣誉)者优先考虑。

      3.优秀固定志愿者:参评对象为各级团学组织固定志愿者以及各级服务队队员。

      优秀固定志愿者参评要求:

      (1)思想素质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集体观念强,践行校训精神,在“i 志愿”系统注册,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各类科技学术、文化艺术、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2)担任固定志愿者半年以上(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准确把握岗位职责,能根据上级组织所布置的工作和任务,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效果好。

      (3)学习成绩优良,近两次期末考试学业平均绩点2.5以上或专业(班级)排名前30%,任期内无补考现象。

      (4)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无考试违纪现象,无被公寓管理中心通报记录,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无被通报违反“文明·修养·形象”(包括但不限于带早餐进课室、公共区域吸烟)现象。

      4.优秀学生助理:参评对象为各职能部门和学生工作处已确认备案的学生助理。

      优秀学生助理参评要求:

      (1)思想素质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集体观念强,践行校训精神,在“i 志愿”系统注册,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各类科技学术、文化艺术、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2)担任学院或职能部门半年以上学生助理(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准确把握岗位职责,能根据上级组织所布置的工作和任务,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效果好。

      (3)学习成绩优良,近两次期末考试学业平均绩点2.5以上或专业(班级)排名前30%,任期内无补考重修现象。

      (4)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无考试违纪现象,无被公寓管理中心通报记录,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无被通报违反“文明·修养·形象”(包括但不限于带早餐进课室、公共区域吸烟)现象。

二、工作流程

(一)申报

      1.优秀学生会由学院学生会向学校学生会提交申报材料。其中,优秀学生会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广州商学院学生会年度工作评价考核体系自评表、事迹材料、佐证材料、组织宣传视频和活动荟萃(30P以内)。

      2.优秀班集体由班级评审小组向学院学生会提交申报材料,优秀班集体材料包括申报表、事迹材料、组织宣传视频和佐证材料。拟推荐名单由行政班所在学院进行统一公示。

      3.优秀学生骨干、学生骨干标兵由班级评审小组,向所在学生组织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包括申报表、佐证材料、个人事迹材料(其中优秀学生骨干标兵需上交1张以本人姓名命名、大小为5M以上、适合宣传的正面,清晰,横版电子照片)。优秀学生骨干标兵需要综合学校评审情况,若学院推送优秀学生骨干标兵未选上,则列为优秀学生骨干。拟推荐名单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统一公示。

      4.优秀固定志愿者由班级评审小组向所在学生组织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包括申报表、个人事迹材料、佐证材料。拟推荐名单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统一公示。

      5.优秀学生助理由学生所在负责组织负责考核,以组织为单位向学校学生会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包括申报表、个人事迹材料、佐证材料。拟推荐名单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统一公示。

(二)学院团学系统评优评审工作组初审

      各学院成立五四评优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学院党总支书记、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辅导员代表1-2名、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1名和学生会执行主席1名。二级学院五四评优评审工作组对申报个人和集体的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比例或名额,确定各类优秀集体和个人推荐名单,在本单位公示3天,将评优汇总表和其他申报材料上报校团委、校学生会。

(三)学校审定

      学校成立学校五四评优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校党委书记、学生工作部部长、校团委书记和副书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在校团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校团委专职团干、学生副书记1人以及学生会执行主席1人担任。评审工作办公室对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推荐的各类优秀集体和个人的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必要时召开答辩会。在初定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单后报五四评优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学校团委、学生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

(四)表彰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团委、学生会印发表彰文件,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者公开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各单位要把本次推荐申报工作作为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价值引领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推荐。个人或集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只能通过一个组织申报。

(二)把握原则,规范流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新时代共青团荣誉激励体系建设的重要性,高质量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的职责,要严格遵守推报程序和组织纪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评选,成立学院五四评优评审工作小组,按照申报、学院五四评优工作小组初审、公示等程序后推报。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重视宣传,注重运用新媒体平台对评选对象进行专题报道,汲取榜样力量,有效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努力建设一支胸怀理想、心系同学、品学兼优、作风扎实的学生骨干队伍。

四、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18:00。

(二)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实训楼111校团委五四评优材料项目组。

(三)凡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评优资格。

联系人:唐老师、梁同学

联系电话:020-82879391

附件:学生组织各类申报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