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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广州商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的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会组织改革创新,增强学生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地发挥其在搭建学校与学生桥梁纽带、服务广大学生成长成才中的作用,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广州商学院学生会章程》相关要求,拟于2023年6月中旬召开广州商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筹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认真总结我校第十次学代会以来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会组织建设,明确下一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聚焦思想引领,团结和凝聚广大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动员和组织广大学生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于学校发展,在青春的赛道上跑出更好的成绩。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修订和审议广州商学院学生会章程;
 (二)审议通过广州商学院第十届学生会主席团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广州商学院第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代表名额分配、条件和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分配

本次代表大会的学生代表名额需占全日制在校学生比例为1%校、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 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 25%。其中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代表的条件

1.在校学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生工作、学习生活、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思想作风正派,热爱学生工作,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能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反映青年学生的愿望与要求,为广大同学所拥护、信任,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三)代表的产生办法

1.代表由班级团支部推荐、选举产生。各学院根据校学生会分配的名额、构成比例和代表条件,指导各班级团支部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经学院学生会审核后,将代表人选登记表(附件2)、代表人选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于2023年5月16日12:00前交校团委办公室(实训楼111)唐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学生会秘书处邮箱gzccxsh@163.com。
 2.代表候选人可以自荐,可以由广大同学和团支部推荐,也可经二级学院学生会和同级党组织在征求班级团支部支委会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名,按多于正式代表名额分配的20%比例,提交团支部会议进行差额选举。
四、工作要求

(一)广州商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是我校学生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也是落实高校学生会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特别是按照时间要求推进,上交各项资料。

(二)推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各学院要在广泛听取同级团组织、班级学生、教师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民主推荐代表建议名单。

(三)在推选代表过程中,各学院要积极做好发动和宣传,配合做好召开广州商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宣传造势和氛围营造,保证通知传达到每个基层班级和每位同学。

附件1.广州商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名额分配表

附件2.广州商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人选登记表

附件3.广州商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汇总表


广州商学院学生会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