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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庄菲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广商团委〔2024〕29号)

各二级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同意召开共青团广州商学院外国语学院第十次代表大会的批复》(广商团委〔2024〕18号)及《共青团广州商学院外国语学院第十次代表大会和共青团广州商学院外国语学院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经校团委研究决定:

庄菲菲同志担任外国语学院团委书记;

蔡文蝶同志不再担任外国语学院团委书记。


特此通知。




共青团广州商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