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现将《广州商学院星级志愿者评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州商学院星级志愿者个人信息表
共青团广州商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
广州商学院星级志愿者评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激励广大志愿者在公益事业中一如既往地奉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根据《广州商学院学生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商学院在校志愿者。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志愿者是指已在广东省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网址为www.gdzyz.cn)注册登记的个人。
第四条 校团委依托广东省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 志愿系统”)建立电子档案系统,实现志愿服务记录信息化管理。委托广州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广商青协”)进行星级志愿者评定及管理。
第五条 星级志愿者评定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六条 星级志愿者应热情主动,对志愿工作保持积极的态度;维护志愿者形象,树立团队意识,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具备一定的体能和服务技能,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 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长以入学后志愿服务记录起算。
第八条 学生应通过“i志愿”系统发布的活动参加志愿服务,按时签到、签退获得志愿服务时长;若参加的是“i志愿”系统发布以外的活动,需学生提供组织方开具的服务证明,经过校团委审核后,由“i 志愿系统”管理者、运营者认定登记,提供《广州商学院志愿服务证明》。
第九条 志愿者星级以综合志愿服务时长进行评定,计算标准如下:i志愿系统时长+《广州商学院志愿服务证明》时长。认定细则如下:
(一)志愿者注册后, 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以上, 认定为“一星志愿者”;
(二)志愿者注册后, 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以上,认定为“二星志愿者”;
(三)志愿者注册后, 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0小时以上,认定为“三星志愿者”;
(四)志愿者注册后, 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以上, 认定为“四星志愿者”;
(五)志愿者注册后,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0小时以上,认定为“五星志愿者”。
第三章
评定流程
第十条 学校成立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组,组员由校团委专职团干、广商青协骨干、实践部部长组成。按以下程序进行评定: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注册志愿者填写信息表,上交学院团委实践部,学院团委实践部初步审核后上交广商青协。
(二)学校审核。学校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组审核。
(三)公示。通过星级认证志愿者的名单及服务时间在团委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3日。
(四)归档。公示无异议后校团委授予荣誉勋章或颁发荣誉证书,将星级志愿者信息表归档。
第十一条 评定成为星级志愿者后,若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将取消志愿星级。
第十二条 若发现志愿者有谎报欺骗的情况,取消其未来一年参与星级认证的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未来两年参与星级认证的资格。
第十三条 若一学期后志愿时长累计达到下一星级,可在下次评定时提交申请表进行星级升级。
第
四
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广州商学院星级志愿者评定为校内评选,广东省星级志愿者评选以《广东省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管理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