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做好
2018年上半年团费收缴工作
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增强团员组织观念,强化团员意识,教育团员履行团员义务,推动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团省委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2018年上半年的团费缴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团费缴纳
标准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自2016年7月开始,按每人0.2元/月收缴团费,其中中共党员及预备党员自愿缴纳团费。
二、
团费
缴纳
说明
按团省委团费收缴文件精神,各学院团委自留70%团费,用于自身组织建设,另外30%团费上缴至校团委,其中10%团费由校团委上缴团省委,剩余20%的团费留作校团委统筹经费。
三、缴纳要求
各学院团委要把团员教育贯穿团费收缴当中,对拒交团费的团员,要做到逐一教育,逐一依规处理。
各学院团委要严格按照团情统计的团员人数收缴团费。团费收齐后,填好团费收缴登记表,确定无误后由各学院负责人签名,于6月14日下午14:30-16:00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实训楼103)。
联系人:梁紫文13160853520
共青团广州商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