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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州商学院2023年第十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校内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进一步引导我校学生培养科学精神,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加快建设科技强国上贡献青春力量,根据2023年第十七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安排,决定在我校开展校赛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32-3

二、参赛对象

全体学生

三、参赛方式

我校学生可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参赛作品类别有: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分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 5 个组别;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分为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 5 个组别;

3.科技发明制作:分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5个组别。其中,科技发明制作(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科技发明制作(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四、申报条件

(一)每人限报一件作品,如有违规者,所在作品直接取消评审资格。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并由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或教研组)推荐。作品完成申报后,作品题目、作者、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动。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即20236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参赛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作品,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作品,均须申报集体作品。申报集体作品的,作者均须为学生且人数不能超过10名(含项目负责人)。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在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作品(含本竞赛国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往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产生不利的影响。

3.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五、申报方法

(一)学生自行申报与学院推荐申报

各学院发动学生与专业教师积极参与申报“挑战杯”竞赛项目,鼓励学生结合学习关注点、专业特点、社会热点选好题,分类别填写好项目申报书(附件)。

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作品情况时需根据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填写A1A2表,根据作品类别(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分别填写B1B2B3表。申报者可根据情况填写C表。推荐教师本人填写D申报者可将所附的有关材料打印于F表。

)申报名额分配

各学院进行院内评比后,按照如下名额分配的最低报送数量进行推荐。项目申报接受学院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学院

最低报送项目数量

经济学院

5

管理学院

4

会计学院

6

外国语学院

5

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

5

艺术设计学院

4

法学院

4

国际学院

5

现代信息产业学院

5

数字经济产业学院

3

总计

46

 

(三)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

各学院于35日前汇总好本学院推荐项目,将申报书以电子版形式(一份word版,一份pdf盖章版)提交至校团委实践部邮箱。文件夹命名:项目类型-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电话(例如:科技发明制作-xxx项目-张三-136xxxxxxxx)。

  )校内评审以及推荐申请省级项目

  校团委将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校赛决赛项目,并进行线下答辩评审,按照答辩分数高低评选出校赛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根据团省委分配名额,推荐校赛优秀项目参加第十七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申报。

  ()公示

  校赛获奖项目以及被推荐至省赛的优秀项目将在校团委官网以及广商团学公众号平台公示5天。

 

 
    联系人:常立昊
    联系电话:020-82879391 

 

                                      共青团广州商学院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