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
艺术团(文艺队伍)
建设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各学生社团:
艺术团(文艺队伍)在繁荣学生文艺生活、营造校园艺术文化氛围、提高学生文艺素养、促进活力广商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化活力广商建设,进一步培养学生文艺素养,决定加强艺术团(文艺队伍)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
明确
艺术团(文艺队伍)职责与
定位
艺术团(文艺队伍)是团组织指导下由文艺特长学生组成的学生团体,主要负责打造特色文艺节目、营造校园文化艺术氛围、繁荣学生文艺生活、提高学生文艺修养。
二、规范艺术团(文艺队伍)设置与管理
(一)校艺术团(文艺队伍)
校艺术团是校团委的外围机构,负责培养文艺精英、培育特色文艺节目、统筹全校艺术团(文艺队伍)工作。下设舞蹈队、声乐队、戏剧队、乐器队、播音主持队。
校艺术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1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秘书干事若干名,各队伍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
(二)二级学院艺术团(文艺队伍)
各学院根据实际自行选择是否设立艺术团(文艺队伍)。需要设立的须向校团委递交申请,经校团委批准后设立二级学院艺术团(文艺队伍),为二级学院团委外围机构,受二级学院团委和校艺术团双重指导。
二级学院艺术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1名,各队伍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不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秘书干事。
(三)艺术团(文艺队伍)队员
艺术团(文艺队伍)队员身份原则上保持至毕业,队员选拔产生,每年10月份补充选拔新队员。二级学院艺术团(文艺队伍)队员自动成为校艺术团(文艺队伍)队员(B队)。校艺术团(文艺队伍)队员(A队)从二级学院艺术团(文艺队伍)、文艺类协会会员和文艺特长学生中选拔产生。
队员参与训练、演出、比赛及其他文艺活动纳入“4+X”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优先推选文体积极分子。
三、
加强
艺术团(文艺队伍)
建设
的保障
校艺术团(文艺队伍)由专业老师指导,二级学院艺术团(文艺队伍)原则上由文艺爱好的老师作指导。校团委给予艺术团(文艺队伍)活动场地支持,活动场地由校艺术团统筹规划使用。校团委给予艺术团(文艺队伍)一定活动平台和活动经费支持。
四、其他
1.与艺术团相关的文艺类协会按《广州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规定重新改组。
2.校艺术团负责制定艺术团(文艺队伍)管理制度与细致,报校团委秘书处备案。
3.艺术团(文艺队伍)开展活动按《广州商学院学生活动管理办法》执行。
共青团广州商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