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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学生组织开办新媒体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清理 规范学生组织开办新媒体 通知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各学生社团:
    为全面清理规范学生组织开办新媒体,切实维护网络安全,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坚决守好“责任田”。根据团省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团属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帐号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规范范围
    包括全校各级团组织、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的微博、微信、网站及活动专题网站,学生干部、学生团体个体开办的微信公众号。
    二、清理规范要求
    团组织、学生会组织的微博、微信应通过学校或学院官方注册,账号主体必须是学校或二级学院,管理员应是教师;微信平台运营者(长期及短期)是学生干部的,需在其卸任时及时更换运营者。若是学生干部注册的,管理员是学生干部的,应在1个月内通过学校或学院官方注册,管理员改为教师,或者让学生干部自行注销。
    团组织、学生会组织的网站和活动专题网站,对于六个月以上未进行更新的应当及时关闭,以免留下安全隐患。对确实有需要的网站,可酌情保留,但务必安排专人管理并及时技术升级,确保及时登录检查,定期更新内容。
    学生社团的微博、微信应当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指导老师和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学生干部、学生团体个体开办的微信公众号,应当在校团委新媒体中心备案。其余个人帐号,如长期未更新的,请及时提醒,防止被盗并散播不当言论等现象发生。
    团属新媒体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内容形式上可以丰富多样,但信息必须主流、正面、积极、健康,鼓励发布有思想、有高度的内容。所发布的信息需符合当代青年学生正确的价值取向,能够引导当代青年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请各学院、各单位、社团联合会填写《团属新媒体平台帐号清理规范工作摸底表》(附件),6月18日前将盖章纸质版送交实训楼1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 270274050@qq.com
 
    附件:团属新媒体平台帐号清理规范工作摸底表
    联 系 人:翁楚歆
    联系电话:13760898900
 
 
共青团广州商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