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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广州商学院团委工作分工的决定

关于 调整广州商学院团委工作分工的决定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团组织建设,促进青年工作持续发展,经校团委书记处会议研究,报校党委同意,现将校团委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一、李锦堂,书记,主持校团委全面工作,主管思想政治、组织建设、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工作,联系组织部、科技部、实践调研部。
  二、翁楚歆,副书记,主管校园文化建设、宣传思想工作,联系宣传部、新媒体中心,指导校学生会。
  三、曾富强,副书记,主管办公室、学生社团建设、青年志愿者、文艺工作,指导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艺术团、广播站。
  四、黄莉霞,兼职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主管对外交流工作。
  五、岑国君,学生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主管评优评先、文秘工作,联系秘书处。
  六、许锦添,学生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兼任学生会主席。
 
  本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共青团广州商学院委员会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