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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广州商学院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积极作用,动员更多志愿者参与公益服务,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稳步向前,根据《广州商学院“i志愿”系统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志愿服务实际工作安排,我校团委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截止至 2026年9月20日

二、评定对象

       已在广东省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网址www.gdzyz.cn)注册登记的广州商学院师生。

三、评定形式

       评定活动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遵循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各二级学院团委实践部负责汇总申报表,提交至学校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组,由工作组开展评定工作。

四、评定原则

(一)参评要求

       1. 星级志愿者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对志愿工作持有积极态度。

       2. 维护志愿者形象,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弘扬奉献互助的志愿精神。

       3. 具备一定的体能和服务技能,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4. 志愿者需通过“i志愿”系统发布的活动参与志愿服务,按时签到、签退以获得志愿服务时长;若参与“i志愿”系统发布以外的活动,以校团委审核提供的《广州商学院志愿服务证明》为准。

(二)参评标准

       志愿者星级依据综合志愿服务时长进行评定。计算标准:i志愿系统时长+《广州商学院志愿服务证明》时长。

       1. 注册并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及以上,评定为“一星志愿者”。

       2. 注册并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及以上,评定为“二星志愿者”。

       3. 注册并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0小时及以上,评定为“三星志愿者”。

       4. 注册并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及以上,评定为“四星志愿者”。

       5. 注册并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0小时及以上,评定为“五星志愿者”。

       以上服务时长可累加,若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学年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五、评定流程

       校团委成立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组。组长由校团委书记担任,组员由校团委专职团干、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按以下程序开展评定: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注册志愿者填写电子版申报表,并命名为“年级+班级+姓名+星级志愿者申报表”,提交至学院团委实践部。学院团委实践部初步审核后,汇总上交至广州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邮箱。

(二)学校审核:学校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组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核。

(三)公示:通过星级认证志愿者的名单及服务时间在团委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3日。

(四)归档:公示无异议后,校团委颁发星级志愿者证书,将星级志愿者信息表归档。

六、评定结果及表彰

(一)评定结果在全校公示后无异议方可生效。

(二)广州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依据志愿者的服务业绩,参考服务时数,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颁发星级志愿者证书。

(三)志愿者星级评定在每学年的8月-9月进行,表彰工作安排在12月开展。如有变动,以变动时间为准。

七、注意事项

(一)广州商学院星级志愿者评定为校内评选,广东省星级志愿者评选以《广东省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管理办法》为准。

(二)评定成为星级志愿者后,若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将取消志愿星级。若发现志愿者存在谎报欺骗情况,取消其未来一年参与星级认证的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未来两年参与星级认证的资格。

(三)若一学年后志愿时长累计达到下一星级,可在下次评定时提交申报表进行星级升级。

(四)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一学年后志愿时长累计未达到下一星级,不得重复参评同一星级。

(五)各二级学院团委实践部初步审核时,需仔细核对参评志愿者的相关个人信息,注意审核参评人选是否有漏缺情况,确保做到不漏交、不错交、不多交。

八、报送方式

       各学院团委实践部于9月21日中午12:00前将星级志愿者申报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邮箱msczuibang@163.com。凡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定资格。

九、负责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洪同学、安同学

       联系电话:020-82879391

 

附件:见相关附件文档

 

 

共青团广州商学院委员会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