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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年度“感动广商”学生年度人物的通知(广商团委〔2024〕54号)

各级团组织:

为进一步激励学生们积极向上,营造我校良好学风,集中展现当代广商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与风采,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标杆,校团委决定开展2024年度“感动广商”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展榜样力量,树时代新风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树立远大理想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三)学习刻苦努力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学习成绩良好,近两次期末考试平均绩点2.6以上,或专业(班级)排名前30%以内,且无补考重修现象。

(四)工作作风扎实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做青年友,不做青年“官”,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涉及文明、修养、形象等方面的学校规章制度的现象。

(五)勇于担当责任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不尚虚谈、多务实功,在学校重大活动中,勇于接受重任,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评选对象原则上为全日制本科和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三、评选对象、类别

(一)评选对象

广州商学院在校学生,已获得往届学生年度人物的同学不重复申请同一类别的年度人物。

(二)评选类别

1.年度领袖人物——学生组织的领头雁

参评对象政治立场坚定,责任心强,为集体和同学们无私奉献、勤恳工作,通过自身人格魅力赢得组织和同学的认同和尊重,为集体赢得荣誉。多次组织学校大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和曾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学生骨干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骨干”等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

2.年度自强人物——永不言弃的追光者

参评对象为面对贫困、疾患、残障、家庭变故等各种境遇或挫折,能够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应对,通过自身的努力在逆境中积极进取。积极参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以实际行动回报学校和社会,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引领作用。同等条件下,在各类学生活动中承担主要负责人,为所在团队做出突出贡献,且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优先考虑。

3.年度志愿人物——公益服务的奉献者

参评对象要在“i志愿”公众号注册成为志愿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奉献自我,服务社会,积极帮助身边的弱势人群,积极为社会公共事业提供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等活动,在校内外重大活动中勇担责任,在各级志愿工作中表现出色。同等条件下,在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中担任负责人、积极组织和参与“我为同学办实事”项目、大学生社区实践、“绿美广东”等公益活动者优先考虑。

4.年度实践人物——城乡振兴的践行者

参评对象能够脚踏实地,主动投身各类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用最朴素的行动贡献青春力量。迎头踏浪,奋楫争先,以实践锤炼信仰之魂,以热爱坚守奉献之心,用专业增进服务之效。在实干担当、攻坚克难中,回馈学校与社会。同等条件下,所在“百千万工程”突击队或实践团队获得省级重点团队的主要负责人、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荣誉优先考虑。

5.年度文艺人物——校园文化的奏响家

参评对象在艺术创作、艺术演出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积极参与不同级别的演出,其作品、事迹在校园乃至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力。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及以上文艺类竞赛荣誉和多次参演省市区校级活动者优先考虑。

6.年度体育人物——青春赛道的奔跑者

参评对象热爱体育运动并时刻坚持奥林匹克精神,在体育竞技方面勤于练习,主动参与学校各类体育活动,并对校园体育活动以及体育文化传播工作做出贡献,在学校乃至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力。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及以上体育类竞赛荣誉者优先考虑。

7.年度科创人物——科技创新的梦想家

参评对象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或结合自身实际及专业特点积极开展自主创业活动,刻苦钻研,克服各种困难,最终取得优秀成果,在同学中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同等条件下,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者(集体项目须排名前二),或在“攀登计划”“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活动中承担主要负责人,或依托创新创业类比赛项目在实际创业中取得一定成效者优先考虑。

8.年度学术科研人物——追求真理的探索者

参评对象积极开拓进取,品行端正,崇尚科学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学业成绩优异,视野开阔、知识丰富,学术科研能力突出。通过自身刻苦学习和研究,取得的成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公开发表、出版著作(本人排名为前三)等。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学校奖学金及以上的奖学金获得者、曾参与校级以上科研课题,并在课题组中排名前五位的优先考虑。 

四、工作安排

符合以上规定的同学均可申报学生年度人物奖项,每人只能参选1项,各学院按照以上规定,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做好动员和推荐工作。每个学院最少推荐2名,最多不超过8名(且同一类别不得超过2名)。

辅导员指导申请学生填写《2024年度“感动广商”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见附件1),学院团委根据申报学生材料进行审核,从优推荐。各学院团委在12月15日15:00前将所有申报学生的《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统一打包,文件名为“学院名称+“感动广商”年度人物推荐表和汇总表”,发送至校团委秘书处邮箱gzsxytw@163.com,纸质版材料请于16日17:00前提交至校团委秘书处(实训楼111校团委办公室)。

五、活动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12月6日—12月15日

接受报名阶段:截至12月15日(各学院收集报名材料,推荐参选)

评选阶段:12月15日—12月27日

1.校团委召开初审会议评选出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

2.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宣传候选人的事迹。

3.召开学生年度人物评审会,评选出2024年度“感动广商”学生年度人物。

六、活动奖励2024年度“感动广商”学生年度人物将获得校级荣誉,且在同类别的省级活动中优先推荐。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突出典型

“感动广商”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作为校团委重点打造的品牌活动之一,在青年学生典型塑造、思想引导、文化感召等方面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深入挖掘,突出典型事迹,推荐和评选一批在特定领域内具有先进思想、优秀才能和高尚品格的青年学生代表,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在校园内形成发现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切实在青年学生中发挥标杆作用。

(二)鼓励发展,跟踪培育

“感动广商”学生年度人物作为全校学生的学习标杆,在青年学生群体中具有深远影响。各学院团委要宁缺毋滥,在符合标准者优中选优,学院不一定在每个项目都评选出年度人物。要扎实做好年度人物的选树和宣传工作,号召和带动广大同学以其为榜样,努力学习,全面成才。对选树的优秀典型,要进行及时跟踪和后期培养,在学生群体中进行长期、深入的榜样引导和先进教育。

(三)认真落实,注重细节

在活动评选过程中,各学院团委要严格遵照活动评选办法,认真落实宣传、推荐、评选等一系列工作,结合本学院学生特点,认真思考评选方式,针对不同类型学生在前期进行深入挖掘和全面考察,审核上交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综合评选、推报本学院代表性人物,切实为我校大学生树立模范典型。在活动评选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宣传,扩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影响,发挥朋辈引领作用。

联系人:邓老师 李同学电话:020-82879391  

附件:1.2024年度“感动广商”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      

          2.2024年度“感动广商”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      

          3.2024年度“感动广商”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 (模板) 




共青团广州商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