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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之“记忆留夏,奔赴山海”校园十大歌手大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内涵,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在毕业季的歌声中重温校园美好时光,激励学生勇敢追逐青春梦想,迈向更加广阔的人生舞台。校团委、校学生会决定联合举办第十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之“记忆留夏,奔赴山海”校园十大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记忆留夏,奔赴山海

二、组织机构

主办方:共青团广州商学院委员会、广州商学院学生会

承办方:校学生会文艺部

三、参赛对象

广州商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四、比赛时间

初赛:2024年5月-6月13日前

决赛:2024年6月22日

五、决赛地点

第一报告厅

六、参赛方式

以个人或组合(2-3人)的形式参赛,选手需填写报名表(附件1)、报名汇总表(附件2)及作品原创性声明(附件3),将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为“十大歌手+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文艺部工作邮箱。

七、赛程安排

(一)初赛

初赛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开展,并于2024年6月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推送1-2名(组)优秀选手参加复赛。

(二)复赛阶段

复赛推送材料要求。各参赛学院须将报名表(附件1)、参赛信息汇总表(附件2)、作品原创性声明(附件3)、原创歌词和参赛视频作品材料汇总,于2024年6月13日23: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文件命名为“十大歌手+学院名称”提交至校学生会文艺部工作邮箱:gzsxyxwyb@163.com。

复赛阶段,由专业评审对各二级学院推送的参赛视频作品进行统一评审,于2024年6月17日前公布10名(组)入围决赛名单。

(三)决赛(冠、亚、季军争夺赛)

决赛分为两个环节(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合作演绎与个人演唱。

(1)合作演绎:赛前选手在晋级名单中,两两自由组队,演唱歌曲需从(附件4)中所示的歌曲清单选1首歌曲进行合作演绎。

(2)个人演唱:个人演绎为自选曲目,需为中文歌曲,歌词内容要求健康积极向上,演唱原创歌曲酌情加5-10分。赛前需抽取竞演顺序,依据抽签顺序由小到大依次分别演唱,争夺本届十大歌手大赛“冠、亚、季”军和“十大歌手”称号。

八、奖励设置

冠亚季军(各一名):荣誉证书、奖杯、精美奖品

十大歌手(除前三甲外的七名):荣誉证书、精美奖品

最佳人气奖(一名):荣誉证书、精美奖品

九、注意事项

(一)视频作品要求:视频要求横屏拍摄,清晰连贯,声音与画面要求同步,视频比例16:9,格式MP4,最低分辨率:1920x1080(1080P),视频大小不超过500M。

(二)赛制规则:初赛、复赛、决赛均采用百分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个人总分(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名。遇同分时,同分的参赛选手通过清唱一分钟,由评委以票决制的形式决出胜者。

(三)线上投票:晋级决赛的十位选手通过广商团学公众号进行线上人气投票,在指定时间内,票数最多的选手将获得校园十大歌手“最佳人气奖”称号。

(四)现场检录:参赛选手需持身份证或学生证接受现场检录,核实参赛资格,请务必带齐有效证件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工作。

(五)赛事解释: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大赛内容、规则、奖项等有关事项进行解释与调整,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十、负责人联系方式

张老师、朱同学 020-28279391


附件:1.“记忆留夏,奔赴山海”校园十大歌手大赛报名表

        2.“记忆留夏,奔赴山海”校园十大歌手大赛参赛信息汇总表

        3.“记忆留夏,奔赴山海”校园十大歌手大赛原创歌曲声明

        4.“记忆留夏,奔赴山海”校园十大歌手大赛参考曲目清单

        5.“记忆留夏,奔赴山海”校园十大歌手大赛评分细则



共青团广州商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