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志愿者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志愿者对公益事业的奉献热情,根据《广州商学院学生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我校将于近期开展星级志愿者评定活动。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2024年7月29日—8月30日
二、评定对象
已在广东省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网址www.gdzyz.cn)注册登记的广州商学院师生。
三、评定形式
评定活动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各二级学院团委实践部汇总申报表至学校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组,由工作组展开评定工作。
四、评定原则
(一)参评要求
1.星级志愿者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对志愿工作保持积极的态度;
2.维护志愿者形象,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发扬奉献互助的志愿精神;
3.具备一定的体能和服务技能,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4.志愿者应通过“i志愿”系统发布的活动参加志愿服务,按时签到、签退获得志愿服务时长;若参加的是“i志愿”系统发布以外的活动,可依据校团委审核提供的《广州商学院志愿服务证明》为准。
(二)参评标准
志愿者星级以综合志愿服务时长进行评定;
计算标准:i志愿系统时长+《广州商学院志愿服务证明》时长
1.注册并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及以上,评定为“一星志愿者”;
2.注册并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及以上,评定为“二星志愿者”;
3.注册并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0小时及以上,评定为“三星志愿者”;
4.注册并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及以上,评定为“四星志愿者”;
5.注册并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0小时及以上,评定为“五星志愿者”。
以上服务时长可累加,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学年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五、评定流程
校团委成立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组。组长由校团委书记担任,组员由校团委专职团干、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骨干、校团委实践部部长组成,按以下程序进行评定: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注册志愿者填写电子版申报表,并命名为“年级+班级+姓名+星级志愿者申报表”,上交至学院团委实践部,学院团委实践部初步审核后进行汇总上交至广州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邮箱。
2.学校审核。学校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组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核。
3.公示。通过星级认证志愿者的名单及服务时间在团委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3日。
4.归档。公示无异议后校团委颁发星级志愿者奖状和授予星级志愿者徽章,将星级志愿者信息表归档。
六、评定结果及表彰
1.评定结果在全校公示后无异议方可生效。
2.广州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依据志愿者的服务业绩,参考服务时数,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颁发星级志愿者奖状并授予星级志愿者徽章。
3.志愿者星级评定在每学年的7月-8月进行,表彰工作安排在12月开展。如有改动,以改动时间为准。
七、注意事项
1.广州商学院星级志愿者评定为校内评选,广东省星级志愿者评选以《广东省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管理办法》为准。
2.评定成为星级志愿者后,若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将取消志愿星级。若发现志愿者有谎报欺骗的情况,取消其未来一年参与星级认证的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未来两年参与星级认证的资格。
3.若一学年后志愿时长累计达到下一星级,可在下次评定时提交申报表进行星级升级。
4.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一学年后志愿时长累计未达到下一星级,不得重复参评同一星级。
5.各二级学院团委实践部初步审核时,需仔细核对参评志愿者的相关个人信息,注意审核参评人选是否有漏缺的情况,确保做到不漏交、不错交、不多交。
八、报送方式
各学院团委实践部于8月30日中午12:00前将“星级志愿者”申报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邮箱msczuibang@163.com。凡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定资格。
九、负责人联系方式
唐老师、叶同学 020-82879391
附件:
共青团广州商学院委员会
2024年7月29日